信息公告
海宁农商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
2026-10-28


海宁农商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

 

尊敬的客户:

为进一步规范我行服务项目收费信息披露,提升收费信息公开透明度,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我行对部分收费标准予以调整。新收费标准自2027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,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:

一、调整票据业务优惠政策

收费项目

调整前

调整后

银行汇票、银行本票

暂免收

免收

二、恢复部分资信证明类项目收费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询证函

100元/份

其他资信证明

200元/份

外汇业务资信证明

500元/份

三、新增两项服务收费项目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说明

ETC业务

电子标签140元/个、通行卡10元/张

适用于个人及公司客户;首次安装暂免收,因遗失、损坏补发的按标准收取

银企直联服务

50000元/户

适用于对公客户

四、统一明确暂免收项目优惠期限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优惠期限

跨行ATM取现手续费(境内)

暂免收

截至2029年12月31日(含)

网上银行企业用户证书年费

网上银行个人证书年费

网上银行USBKEY工本费

网上银行证书换发费

跨行快汇(网银互联)

跨行转账手续费(对公客户通过网上银行、手机银行向浙江省农信机构外的客户转账)

信用卡业务,含:年费、跨行ATM取现手续费、跨行ATM转账手续费、补制对账单手续费、调阅签购单手续费

公务卡及村务卡卡片工本费、挂失手续费

首次安装ETC,电子标签及通行卡费

如本次收费标准调整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如您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现场咨询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
 

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26年10月28日